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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0/7/19 11:46:00

贩卖盗版光碟 女店主获缓刑


盐城晚报讯东台女店主崔某某,在其经营的音像店里,出售盗版光盘3000多张。昨天,市中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 29岁的崔某某,自2004年起,就在东台经营一家音像店。近年来,她陆续从他人处购买盗版光盘,在其经营的音像店内销售。2012年7月18日,东台市公安局民警巡查该店时,现场查获3073张光盘。经市版权局鉴定,被查获的3073张光盘均系侵权盗版制品。 据崔某某供述,其店里的盗版光盘,一般是以每张2元进货,有外地人每隔一个月到两个月送货一次,再以4元左右的价格销售。 市中院认为,崔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行音像复制品,情节严重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鉴于崔某某系初犯,且当庭认罪悔过,确有悔罪表现,法院对其宣告缓刑。 徐春霞 盐城晚报江汉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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