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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平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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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志平姓吴,是我一个邻居家的孩子,家里在菜市场做海鲜生意。他是我小时候一个特别的玩伴,大我们4岁。他这人没什么心眼,也没有念书的天赋,留级多年,从我姐的学长混成了学弟,辗转几个学校也仅仅混到小学毕业。除了比我们能跑会跳,他的加入倒也算不上降维打击,没到破坏游戏平衡那份上。我印象最深有次周五晚上在家门口的篮球场捉迷藏,当时我们都是刚刚成为少先队员的小屁孩,拿小卖部的劣质红领巾当蒙眼布用,通常玩的时候要对折两次卷成四层才不会透光。轮到我当鬼的时候,他心疼我跑得慢被人捉弄,故意把红领巾卷得窄窄的系在我眉骨上,遮住眼睛的部分只有薄薄一层,“阿弟,看得到吧?”结果我实在太愣了,他还没来得及跑远就被我一把抓住,我第一时间说了抱歉,结果笑得最开心的反倒是他。在玩躲猫猫的时候,他会顺着杆子爬上家门口的遮雨棚,四肢张开像蜘蛛一样伏在棚沿。虽然难度极大,但远远看他一个大活人确实太扎眼。被我找到的时候,他双手抓着铁架,慢慢把腿放下来,在离地快两米的地方轻巧落地。我说何必非得爬这么高呢,大家都是躲楼道和柱子后面的,他只是嬉皮笑脸地说,“你不觉得很厉害吗?”我笑笑地点头,他说的倒也对。02志平的母亲是一个在家颐指气使,在外头则温柔和善的碎嘴女人,自我懂事起就对此人十分警惕,因为母亲曾经告诫过我,“别睬这个臭查某,我们刚搬过来的时候她一直想勾你爸”。他父亲人高马大,每天可以搬几百斤的海鲜,性格木讷沉稳,极其惧内;上面有个大两岁的哥哥,待人大方有礼,颇有点油腔滑调,经历过多子女家庭的人不难理解,有个更讨人欢心的兄长只会加剧他在家中的不幸罢了。记得有一次,我和方航生把别人家没栓绳的京巴逗跑不见了,被狗主人来势汹汹登门发难,后来母亲沉着脸威胁我,再捣蛋就像志平一样“走盐卤”。说以前志平考试老不及格,他母亲会把他脱掉衣服关在厕所,地上洒满调制海水用的盐卤,鸡毛掸子每抽一下他就疼得满地打滚,伤口沾到盐便是加倍的痛苦。可能这事听起来太过难以置信,即使是想象力丰富的我也不吃这套,但我也因此知道,原来他活得并不容易。初中肄业之后,志平一边操持家里的生意,一边不务正业。所谓「不务正业」有很多种表现形式,志平选的是比较稀罕的一种——养信鸽。他某天突发奇想,于是不辞劳苦跑去乡下找到一个养鸽的老酒鬼登门拜师,用木板自己做了几只鸽笼,在四楼的天台养了几十只鸽子,听闻还去省城福州参加比赛,拿到过不错的名次。有天两只鸽子不小心飞到我家天台,被我和大姐擒获之后当晚就上了餐桌。这事我回想起来心里多少觉得对不起他,但第二天开始我们又在期待,也许能再飞来几只。03开始离家念书之后,我也奔向了自己的世界,和志平接触也少了。偶尔能够在家门口碰面,也只是看他系着围裙在菜市场和家之间行色匆匆,简单点点头问好;他空的时候帮忙照看他哥哥的手机店,升高中的联考前我曾经去店里找他打印材料,他反倒问我应该给多少钱。母亲说他曾经和一个来此打工的莆田女孩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后来因为彩礼问题而没了下文——当然,这也只是听说,虽然并无证据,我无端又觉得是极其可靠的。记忆中最后一幕比较清晰的关于志平的影像,应该还是在六年前刚考上大学的暑假。我们在家门口摆桌子拜天公,烧完纸钱,和母亲在一楼喝茶聊天到凌晨两三点,志平开着一辆小皮卡经过,他是刚从海边接了一车海蛎子回家,海水顺着生锈的车斗流下来,流了整整一路。母亲出来招呼他,“志平,来泡茶”。他把货卸好,蹬着高筒雨靴屁颠颠跑进来,坐下来搓着手简单寒暄几句,我留意到他因为常年的海边劳作,手上已经布满了开裂的纹路和倔强的老茧。他先是恭喜阿弟终于考上大学,而后又叹了口气,脸上带着出说不清是苦是笑的表情,“如果可以出生给阿姨当儿子,就好了”。我想我是能理解他的。身边很多人嫌弃他脑子笨,当面或背后笑他没出息;母亲是为数不多会对他怀抱善意的人,经常夸他品性纯良,不适合读书也没什么,踏踏实实做生意,以后也能赚钱娶老婆。其实按理就应该这样,不对么?04志平如果还活着,今年应该刚好30岁了。三年前这个时候,我从母亲的电话中得知他的死讯,是在自己房间上吊自杀的,悬了两天之后才被人发现。决意结束生命之前,志平打开鸽笼,把自己养的几十只鸽子尽数放生,没有留下任何属于他的东西。志平一直是个乐观的人,至少看起来是这样。不管工作再怎么忙碌,他总是眯着吊眼,脸上挂着令人亲切的憨笑,至于那笑容的背后是不是藏着一片无望的深渊,我却怎么都不清楚,也终究是没机会知道了。有种说法是人在弥留之际,眼前会出现“走马灯”,也许他用三秒钟看完自己的一生,仍觉得没有什么值得留恋吧。27年,作为人的寿命确实短了点,但足够对这么一个干净的灵魂完成无人见证的谋杀。家里人觉得志平死得太过晦气,所以丧葬白事一切从简,更没有通知任何亲友前来吊唁。很多人无非只以为他出门做生意了,再不然就是去哪个偏远地方倒插门吧。志平和他的名字在我们的邻里生活中消失得如此平静彻底,平静得仿佛他不曾存在过。05当我在内卷的空隙里偷闲苟且之时,偶尔会想起志平。有时觉得他的身影就好像是遥远的星星,看起来非常明亮,但光芒却是从几万光年外传送过来的,或许发光的天体早已陨灭,可看上去却比任何东西都更有现实感。说到底,人是健忘到几近无情的动物,而我不想自己太快忘记他,也不希望这个世界对他毫无纪念。如果探问我写作至今包藏过何等私心,私心就在此罢!TheEnd/02/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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