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6日早上7点40分左右,在邓州市交通路团结路西南角,一男子驾驶一辆电动四轮车将路边一白色京巴狗抱上车后驾车离开。
长按加好友,拉你进邓州老乡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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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人目前十分焦急,请知情者拨打:,定重谢。
另:将狗抱走者,看到信息后,将狗送回,主人绝不追究!
抱走一条狗,到底有多严重呢?
相关法律规定,捡到遗失、遗忘物应当主动归还,当主人上门索要依然拒绝归还的,可能涉嫌盗窃、侵占。
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(2万元以上)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另外小编提醒邓州爱狗人士,一定要照看好自家的狗狗,出门牵绳,在家关门,不给别人带走狗狗的机会!
来自:邓州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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